1.香港公司名称规定:分公司取名非常自由,如集团、控股、杂志社、协会、所、学院、公司、促进会等字眼结尾,其取名的灵活性远远大于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结尾。
2.香港分公司注册条件: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同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和确定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3.香港分公司性质:分公司性质为非独立性的无限公司,分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
4.香港分公司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须与总公司的一致或者相似.
5.香港分公司商务秘书:我们的优势在于企业注册完毕后,正是我们为您服务的开始,我们提供跨行业、一站式的商务配套服务, 力求为您解决商务上的难题。详情请参阅我们企业商务配套说明书。
6.香港分公司年审:分公司的年审时间与总公司一致,每年需要更新商业登记证,每年费用约为RMB1500。
7.香港分公司报税:分公司的报税纳入总公司。香港公司没有营业税,纳税是按公司纯利润交纳(有限公司16.5%;无限公司15%)。
8.发票和印章:香港公司的发票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要加盖公司章,并由负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印章可按实际需要定做。 |